(106/9/18台北訊) 曾在高速公路上因故下車嗎? 無論是車輛故障或發生事故,車上人員除要離開車輛在高速的車流中徒步移動到路邊外,駕駛人還必須走到離車輛50-100公尺處擺放反光三角板。若在視線不佳的黑夜或陰雨天,路上正在高速行車的駕駛人透過車燈看見有人在走動並做出剎車反應時,多半已太靠近來不及閃避了。對於在道路上徒步移動的民眾而言,再短的距離都是暴露在極大的致命風險中。因此,歐洲許多國家紛紛立法要求車輛內配備反光背心,車上人員因故離開車輛暴露於風險時必須穿著,以增加辨識距離,保障生命安全。有鑑於此,台灣事故傷害預防與安全促進學會進行了相關調查研究,發現逾九成以上民眾都贊同使用反光背心降低風險,進而呼籲主管機關應正視民眾被迫肉身暴露於高快速道路的風險,採取修法及加強民眾自我保護措施的宣導。
台灣事故傷害預防與安全促進學會於今日(18)發表「反光背心使用意願調查」結果,結果顯示民眾為了自身安全,對於反光背心的使用意願極高,超過95%以上民眾都認為車輛配備反光背心較為安心,92%受訪民眾更進一步認為應將反光背心列為車輛標準配備。台灣事故傷害預防與安全促進學會呼籲相關主管機構應參考歐洲國家法規趨勢,積極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建議車輛在配備反光三角板之外一併配備反光背心,在需要時增加人員可見度,減少憾事發生。
驚險事故歷歷在目
去年(105) 6月13日凌晨,有計程車司機於國道五楊高架上,因輕微追撞的事故而下車擺放警告標示,當時因大雨視線不佳,被後方車輛撞飛,跌落至平面道路上而殞命;今年(106) 5月13日凌晨,也有計程車司機因車輛拋錨,下車擺放故障反光三角板,途中遭後方來車撞成重傷。這類的事故不發生則已,只要發生,幾乎每一次傷害都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道安缺漏有待正視台灣事故傷害預防與安全促進學會理事長白璐教授表示,肯定交通單位多年的努力,但現行的道路安全依然存在部分缺漏有待正視,特別是在高速道路上有事故或車輛故障時,駕駛人依規定離開車輛步行至50-100公尺之外擺放反光三角板,必然處於風險之中。此時若穿上符合CNS國家標準的反光背心或配件來增加自身的可見度,便更能降低意外發生的機會。但在我國道安相關規定中並無此項要求,道安宣導中也不曾做此提醒。
高達九成七的民眾支持穿著反光背心提高自身的能見度降低風險
本次研究調查指出,幾乎所有受訪民眾(98%以上)都同意穿著反光裝備比僅著白色衣服更容易被注意到,而無論在高速公路或鄉間道路或照明不佳的道路上因故須下車移動時,也有高達九成七的民眾願意穿著反光背心來提高自身的能見度,以降低風險。九成五的民眾覺得車上備有反光背心較安心。八成二的民眾認為車上的駕駛及乘客都應配備反光背心,更有高達九成二的民眾認為反光背心應該列為車輛上的標準配備以備不時之需。九成民眾認為政府應該敦促車商將反光背心列為標準配備。
件件致命卻缺乏關注 籲參照先進國家法規趨勢 降低事故風險
台灣事故傷害預防與安全促進學會理事長暨本調查研究主持人白璐教授表示,調查結果顯現台灣民眾對於道路安全意識之高,已經遠超出現行法規,交通部相關機構應可盡快增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促使符合CNS國家標準之反光背心列入車商的標準配備之一。政府可以參考德國、法國、義大利…等多個歐洲先進國家的相關法令,強制汽車上須備有反光背心。白理事長強調,這類事故件件致命卻較不被關注,若能修法,將是一個能夠降低風險、減少生命損失的重要法案,期許有關單位儘速修法,不要再等到有下一個悲劇發生之後才重視此問題。
研究基本資料
本次台灣事故傷害預防與安全促進學會發表的調查經由網路集資料,邀請有駕車或乘車經驗的20歲以上成年人上網填答問卷表達意見。預期正向意見達80%,以95%信心水準(P value小於等於0.05),誤差不超過4個百分點,估計至少要有385人作答。調查期間自2017年8月17日至8月31日為期2週,除去重複填答及填答不明確的個案,共收集到468份完整問卷。受訪樣本數中女性稍多,計239人佔51.1%;男性229人佔48.9%。受訪者年齡層分布: 20-29歲 88人 佔 18.8%, 30-39歲 120人 佔 25.6%, 40-39歲96人 佔 20.5%, 50-59歲 95人 佔 20.3%, 60-69歲 54人 佔 11.5%, 70+ 歲 15人 佔 3.2%。其中開車族較多,計346人佔73.9%;不開車者122人佔 26.1%。完整研究調查報告請參考連結: http://www.tipspa.org.tw/KMDocs/91816323.pdf